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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9-6469.2006.02.053

不合格药品报告书的校对、审核、签发问题的商榷

引用
@@ 药品检验所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承担依法实施药品申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1].药品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药品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验结果的准确与否直接牵涉生产厂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对假、劣药处罚力度的加大,对药品检验人员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因此,药品检验、业务技术人员在校对、审核、签发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时要特别慎重.现本人结合业务工作,就此问题商榷如下.

不合格药品、报告书、审核、签发、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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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药学)

2006-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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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6469

34-1229/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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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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