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6469.2002.01.049
药检所如何面对"二合一"评审相关问题的思考
@@ 药检所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确立的药品检验机构,依法承担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要求,药检所必须通过所在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的计量认证考核,以保证所出示数据的公证可靠.
药检所、二合一、药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药品监督管理、计量行政部门、人民共和国、药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设置、计量法、数据、省级、考核、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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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药事组织)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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