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703.2012.01.068
浅谈新闻学规范的依据和途径
在此之前,浙江大学的"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受到强烈关注,最后学校决定开除药学院原副教授贺海波,而且解聘了中药药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吴理茂,并令其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出任期满后不再续任.面对此事,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像体育界反兴奋剂一样,像对待假冒伪劣产品一样‘零容忍’,实行‘一票否决’."而教育部门也针对此事首次作出了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通知."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是医学界的事件,但该事件所导致的连锁反应却暴露了所有科研领域在学术规范方面所存在的严重问题.现在,新闻界对于学术规范上的基本问题仍然存在争论,比如,新闻学研究的学术规范是否必要、新闻学的学术规范是否需要完善的体系等一系列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叙述,并对我国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方向提出了建议.一、需要新闻学学术规范的理论和现实依据新闻学界一直对学术规范是否必要而存在争议,究其根源,是学术研究是否存在规范的问题.一部分人认为,学术规范是进行学术研究必不可少的步骤.另一部分人认为,虽然学术规范有助于建立新闻学界的秩序,但对其也是一种束缚,成熟的新闻学者往往会不遵守规矩.
新闻学、依据和途径
G210;D924.13;G812.49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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