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703.2012.01.065
试论新闻学中的“广度”概念
笔者对2002年关于刘晓庆被捕事件的报道作过调查研究,在这一事件的报道中,媒体使用的新闻体裁包括消息、通讯、特写、侧记、花絮、评论、访谈、图片、背景链接等,可以说无所不包,是一次全息式、全景式的新闻报道.但在对此事件的关注中,媒体与受众的态度是耐人寻味的,即猎奇压倒了一切.用一句新闻工作者的话说:人们更多的是为了娱乐的目的或是争相传播而作报道,远不是为了了解新闻背后更深层次的严肃的含义.
一、"广度"——一个被模糊的概念
在我国的新闻学研究领域中,将新闻广度的研究纳入了深度的研究范围,且认为深度是目的,宽度则是手段.阿斯普曾提出"资讯性"一词,他以此来评价新闻节目是否具有道德.在此基础上,义提出了将新闻信息的评估细化为密度、宽度和深度三个具体方向.密度、宽度更多表现在新闻信息的量的方面,深度则是新闻品格的体现.我国的一些新闻学者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可以从密度、广度、深度和纯度四个方面来对新闻节目信息进行评价.新闻信息产品自然也具备这四方面的特点:延续性、宽度、深度和时效性.其中,宽度是信息产品横向比较的标准,而延续性、深度和时效性则是纵向比较的依据.现在,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这个大环境下,广度和深度自然成为了媒体竞相争夺的手段和砝码.
新闻学
G210;G642.0;F713.50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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