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0703.2008.04.062
论作为目的的音乐与作为手段的音乐
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形式-自律论"与"情感论"两种音乐美学观各自的优势与不足,把注意力从对这两种音乐美学观通常所抱有的对立的态度,转向对两者合理内涵的关注,并指出在欣赏音乐时人们观念上通常所存在的误区,由此对"如何欣赏音乐"提出自己的看法.
音乐美学、形式-自律论、情感论
J601;G642.3;B82-056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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