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021.2018.03.003
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的我国金融监管改革
各国金融监管的理论与实践表明,金融消费者保护已成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应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目标为核心,发挥"双峰"监管中行为监管与审慎监管之间的相互补充和促进作用.我国应确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模式,完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义务机制与责任制度,强化监管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的履行,设立独立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以加强行为监管,实现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防范和化解相关金融风险.
金融消费者、逆周期金融监管、审慎监管、行为监管
D922.28(中国法律)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课题"基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目标的金融监管改革研究"项目编号 :SK2016A0187
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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