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021.2010.01.005
人格权与公共安全的冲突——厦航黑名单案件引发的思考
厦航黑名单引发了关于人格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讨论,反映了人格权保护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冲突.公共安全是社会秩序的稳定基础,人格权是"人之所为人"的法律基础,两者都受宪法的保护.同时,公共安全得到充分保障,公民的人格权才能能真正实现.从这个意义而言,公共安全和人格权的保护并非水火不容.本文就人格权的保护和公共安全的界定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厦航黑名单、人格权、公共安全
D923(中国法律)
2010-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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