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6021.2008.01.004

国家课税权合宪性初探

引用
宪法的基础地位为构造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相适应的税收理念提供了指导方针.税收作为国家存在及其运行的主要物质基础,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我们在面对税收之相关问题时,不得不将之置于宪政的语境中才能更好地理解与解读.这就需要正确处理和平衡税权与宪法的冲突,形成一个公开、公正、有序、透明的税收法律体系,提高税收法律的透明度.

合宪、国家课税权、税收法定

D922.22(中国法律)

2008-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16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008-6021

34-1171/G4

2008,(1)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