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021.2005.03.004
论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了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以智力成果权利和商业标识等利益为基础.它的基础权利和利益私的属性较弱,公化倾向明显,积极性弱,消极性明显.它与民法上其他请求权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它包含了对国家的请求权,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已经走出民法的边缘.确立这种请求权有助于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请求权、反不正当竞争请求权、行政受益权
D923.4(中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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