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6021.2003.03.007
论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扩张
依现行立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精神损失不包括在内.这种立法设计不能有力地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对这种立法设计的反思必须回应以下问题:精神损害赔偿是否导致人格权商品化,是否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责任能否替代民事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人格权商品化、权利救济、一事不再罚
D911.04(法学各部门)
2003-1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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