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8-6021.2003.01.003

新解"调控说"--对"需要干预说"的扬弃

引用
李昌麒教授关于经济法的"需要干预说"明显带有移植资本主义国家关于经济法的"干预说"的色 彩.且"需要"一词不适于定义.我国经济法应反映国家对宏观、社会及市场经济问题的直接控制和间接调节的本旨,因而本文提出新解的经济法"调控说","调控说"与"宏观调控说"在定性和调整范围 上有质的区别.以"调控说"为基石重构经济学和法律体系.

"需要干预说"、"调控说"、新解、重构

D9(法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0-1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1008-6021

34-1171/G4

2003,(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