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142.2009.04.023
论警察机关在修复性司法中的定位
修复性司法是目前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关于其适用范围.条件限制等的论述数不胜数.笔者试图首先通过对其-基本理念、普遍模式的论述,揭示目前我国地方自治体在推动修复性正义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而提出一种允许警察机关介入的四元修复模式,并论述其理论可行性与立法支持性,最后将简要介绍日本、英国等在该四元模式运用中的实践方案,为其提供进一步的理论支持并揭示其在我国的操作可能性.
修复性司法、地方自治体、警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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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山东警察学院研究课题Y2008S02"社区矫治与修复性司法"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0-03-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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