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4142.2005.04.014
共同犯罪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共同犯罪的形态复杂,犯罪形式多种多样,理论上存在着全面共犯与片面共犯两种形式,但由于实践中间接正犯存在的特殊性,往往容易与共同犯罪相互混淆,因此,文章首先通过对三者进行综合性比较来界定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其次分析了我国共同犯罪人分类标准的混乱,提出要借鉴西方国家的四分法,最后就教唆犯中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可行性的解决意见.
准全面共犯、特殊工具论、借来说、实行过限、虚假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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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7(法学各部门)
2006-0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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