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324/j.issn.1674-5221.2023.04.051
公立医院地方政府债券的核算与应用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指出债券资金使用方项目单位取得资金应确认财政拨款收入,本文以此为依据,以公立医院为典型的非收支两条线项目单位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地方政府债券在实务中的账务处理,研究表明:公立医院需要将已确认收益上缴财政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偿债现时义务,符合负债确认范畴,本文补充了相关处理方式,借方启用"待偿债净资产",对方科目计入长期应付款,即确认了负债又抵销财政拨款收入对净资产异常增大的影响.本文总结并提出该业务的整套账务处理方式,提高会计信息披露准确性,在实务应用中更加具有实践意义.
公立医院、地方政府债券、待偿债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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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5(财政、国家财政)
^A本文系2021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B2021-KYYWF-0530^D1
2023-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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