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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缺陷产品惩罚性赔偿的规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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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是每一位公民的合理诉求,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提倡运用法律来维护公平和正义,惩罚性赔偿制度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方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浪潮中,涌现出大批优秀品质的产品,但也存在一些产品质量问题.面对产品质量信息不对称情况,如何严格做好质量把控关卡,是当前人们所关注的重点话题.针对此类问题,我国于202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1207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规定对分散于各制定法的缺陷产品惩罚性赔偿规范作了一定整合.本文就缺陷性产品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进行分析.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就是选择了实质性的正义保障,这也恰恰是我国法律的价值所在.

缺陷产品、惩罚性赔偿、法律价值

D923(中国法律)

2022-1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1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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