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民间舞蹈“会演”中的文化认同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有着悠久的历史,而民族民间舞蹈,在中华历史奔流不息的长河中从未缺席。从远古时期的“拟鸟兽舞”、汉代的“百戏”、唐代的“踏歌”,以及到中国近现代全国各地流传的《龙舞》《狮舞》等,民族民间舞蹈无不展现着它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为继续发展壮大我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经中央批准,原文化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于1953年和1957年,先后举办了第一届、第二届“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关注下,两届极具影响力的全国民间音乐舞蹈“会演”成功举办。通过“会演”,不仅将我国丰富多彩的各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向全国人民展演,促进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宣扬与传承;并且也向各级从事音乐、舞蹈的艺术工作者提供展示专业的平台以及相互学习、交流的机会;更重要的是通过“会演”传达的民族精神与文化认同,使得我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传承与发展受到广为密切的关注,对增强文化自信与民族团结的凝聚力有积极的作用。我国在50多年前就已将继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民族民间音乐舞蹈的事宜提上日程。如今,我们更应该继承前辈们的优良传统,继续深入挖掘民族民间舞蹈的宝藏财富,保护这些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音乐舞蹈会演、民族民间舞蹈、优秀传统文化、民族精神、文化认同
202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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