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背景下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与先前的司法资格考试相比,在报名条件、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等方面都有一些新变化。
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虽不是亦步亦趋的关系,但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应当与国家统
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建立起良性互动关系。对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新变化、新要求,地方高校应主动探索
建立呼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为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法学人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地方高校、法学人才培养
^A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度教学改革重点项目^B^D1
2022-06-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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