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315/j.issn.1673-8160.2022.07.066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思考
2020年12月30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由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的实施对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国有资产,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机制,促进国有资产的规范科学管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资产管理体制、规章制度等不够完善,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和问题,阻碍了国有资产持续安全规范、高效健康发展.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认识不足、管理基础不牢、管理力量不够、管理手段相对滞后、资产处置不够规范的现状,从建立监管体系、规范操作流程、核实资产底数、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以构建管理规范化、资产信息化、使用科学化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措施
2022-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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