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31/j.issn.1000-8772.2021.34.032
国有企业参与证券交易的合规探讨———以国有企业参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为例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是否能够直接参与证券交易,例如国有企业是否能够直接参与二级市 场股票交易,是未能明确且存在争议的话题。如绝对禁止国有企业从事证券交易,违背了逐渐开放的市场经济规则; 如放开国有企业直接进行证券交易而不加限制,则基于证券市场的高风险以及国有企业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国有 资产价值可能面临较大波动,保值增值的初衷难以实现,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大风险。笔者结合在执业过程 中碰到的问题,以国有企业参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为切入点,拟就国有企业参与证券交易的合规性规制问题进行探 讨,以探索国有企业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作为市场主体进一步参与到证券市场的合规之道。
国有企业、证券交易、合规、风险控制
2022-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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