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315/j.issn.1673-8160.2021.28.019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思考
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和国家政策的完善,人民群众对社保基金事业日益关注,如何通过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来准确地反映基金运行成果也越来越重要.2014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在此背景下,本文笔者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基金财务管理为出发点,综述"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核算制度的概念区别,通过对比社会保险基金(文中简称"基金")在实行税务统一征收前后的收支模式变化,分析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现行制度的弊端、引入新制度的优势,提出引入两种会计核算制度并行的观点进行阐述.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权责发生制、统一征收、信息披露、制度并行
2021-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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