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声乐演唱的二度创作本质意义分析

引用
声乐演唱的二度创作是在第一度创作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创作的,同时,它必须要把第一度的创作当作起点与重点.简单来说,二度创作就是演唱者对歌曲进行的艺术化处理.演唱者水平的高低与质量的好坏,不仅仅体现在演唱者的声音上,还体现在演唱者对所演唱的作品的艺术处理上.所以,声乐演唱的本质,并不局限于外在的创作过程中的传达和再现,还需要进一步体现出演唱者自身的主观创造价值.因此,声乐演唱的二度创作不仅是给予歌曲作品更加丰富与完美的补充,还赋予了歌曲作品以生命的创作行为,所以它要求演唱者不仅要声情并茂,还要感人肺腑,使得歌曲作品通过演唱得到进一步升华,焕发光彩.声乐演唱的二度创作,用简单的话来说就是对一度创作的作品,在其整体的基础之上,再次进行创作.由演唱者对歌曲本身的认识与理解,对其作品进行二次加工与处理,或者是在整首作品中后加入词作或者是曲作的创作.其次,二度创作也是声乐的演唱者,想要将作品通过更为直接、亲切的方式来表达给观众,因此就需要演唱者对作品准确拿捏,对其线条有亲切的表现.使得自己在演唱过程中的声乐具有味道,进而打动观众,不然就只能是哗众取宠.此外,二度创作的作品中要具有自己的个性,创作的作品中没有自己对歌曲的见解和风格、只照搬别人的内涵是自毁的行为.演唱者在演唱时应发自内心地进行演唱,若是自己的演唱连自己都没有一点感觉,又如何打动观众?再者,二度创作还是将歌曲上升到音乐艺术品过渡中必要的途径,是将声乐作品通过艺术品的形式完美展现给观众的关键,所以没有二度创作,就没有相对完美的声乐作品.

2021-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7-6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青春岁月

1007-5070

2021,(2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