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28/j.issn.1005-5312.2021.17.124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传承与保护——以曲阜师范大学为例
在种类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蕴含了我国各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之精髓,尤以民族民间音乐和技艺为主。我国高师院校大都设有音乐专业,理应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的传承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和更高的使命,同时其自身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高师音乐专业拥有高水平的师资、灵活多样的教学手法,如能因地制宜的选取当地及周边地区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教学内容,将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提供积极的推动作用。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师音乐教育、传承与保护
J60-4;G652(音乐理论)
^A本文为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研究成果^BRW2018BAH025。^D1
2021-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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