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279/j.1004-0927.2021.01.193
府院联动机制下政府职能的构建——以湖南省为例
破产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不仅存在法律问题,相关衍生的社会问题更是成功处理案件的关键.目前,我国无论是在实践中亦或上层设计中均已建立起府院联动机制,借助行政力量协助法院处理破产案件.但是,在府院联动机制下,如何有效发挥政府作用促进破产案件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发展各地仍在摸索前进中.本文以湖南省府院联动的案例为例,从制订规章制度、明确细则、协调部门分工等方面提出构建思路.
府院联动、政府、职能部门
2021-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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