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324/j.1674-5221.0200.09.104
壮大国有经营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防范债务风险
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下发以来,融资平台的融资使命基本完成。但是,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办发〔2015〕42号文,明确“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那么,如何通过壮大国有经营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以防范债务风险呢?
国有经营资产、融资渠道、债务风险
2021-0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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